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长军辞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2023年12月27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长军辞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