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至2月1日召开,会期3天。
建议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听取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票决2024年度区级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需调整会议召开日期,授权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