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万忠、何涛辞去重庆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5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万忠、何涛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须经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