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盛)日前,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镇街司法所负责人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
近五年来,区司法局依托全区各镇街和区残联、区妇联、区检察院办案区、看守所、在合高校等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45个,通过实体、热线、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254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37件,办结4912件,挽回经济损失1.093亿元,办结农民工维权案件1600件,其中讨薪金额达1770.04万元;为贫弱群体代书327件,提供法律建议600余份,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65次,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企业、厂矿、园区开展蹲点调解劳资纠纷340余件;提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6374人次,394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具结书,提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全覆盖709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培训活动中,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围绕《法律援助法》的出台背景、立法亮点、援助范围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身边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针对经济状况证明表的开具、申请方式、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等操作性问题,主讲人与参训学员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并通过投影仪进行了现场模拟示范,深受参训学员一致好评。“通过此次培训,让我们对法律援助法有了全面深入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南津街司法所所长戴刚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