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文静)2022年,在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已立案政协提案中,党委系统各部门共承办35件。其中,区委组织部8件、区委宣传部(区文明指导中心)9件、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2件、区委政法委4件、区法院3件、区工商联1件、团区委1件、区妇联2件、区科协1件、区文联2件、区残联2件。截止2022年7月底,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提案委员回复满意的35件,满意率100%。其中,已经解决采纳的32件,占91.43%;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3件,占8.57%。
区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区委领导亲自督办重点提案,区委办公室全面跟踪督办进度,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定期梳理汇报,直至办结。
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研、强化沟通、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各承办单位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地考察论证为突破口,注重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了解提案意图,听取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办理方式,促进了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切实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需要几个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有关承办单位采取了统一组织、明确责任、协商处理的办法,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办理合力。同时,根据不同办理阶段的特点,不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每个办理环节能够顺利进行。
作为党委系统政协提案办理牵头单位的区委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责,把抓规范有序有效放在督办政协提案的首位,按照任务要求倒排时序,安排专人每半个月定时跟踪督促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查、电话催办、跟踪督办等方式,积极进行面上督查和有针对性地督查,避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确保办理进度有序。
同时,为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区委领导同意,区委办公室对未立案的196件政协提案作为工作建议交办给各相关单位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对未立案提案要认真组织研究,能够解决或者具备条件采纳的要解决或采纳,不具备条件办理的作为工作参考,并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委办公室。从目前收集整理的办理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并按期将办理情况回复了区委办公室,按期回复率100%。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未立案政协提案139件,占70.92%;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部分采纳的47件,占23.98%;不能解决作为工作参考或受条件限制暂未采纳的10件,占5.1%。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分承办单位还回复了提案者,个别提案者还在网上反馈,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