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询)近日,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通过抽丝剥茧、向上溯源,打掉一个专门利用灵活用工平台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1名,涉案金额达4.29亿余元。
今年年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在侦办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该公司与湖南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业务往来异常。为查清犯罪事实,民警克服案件范围广、涉案公司多、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的困难,逐步查清了涉案公司、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及作案方式。
经查,A公司利用某网络灵活用工平台注册了大量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全国多省市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金额巨大。为打掉这一利用灵活用工平台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民警通过日夜奋战,辗转湖南、四川、广东等地,对涉案人员、涉案公司仔细甄别,基本查清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和涉案公司情况。
2024年3月,重庆、湖南、河北、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统一收网,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自2021年以来,A公司利用该平台大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1300份,涉及全国各地受票企业近30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案外延伸
所谓灵活用工平台,是指随着新业态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产生的人力资源管理平台。这类平台通过连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实现任务分包、在线协作、项目管理和支付报酬等功能,旨在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自由职业者的职业满意度。
由于这类平台有着比传统用工计酬模式更多的灵活性,在给职业用工需求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利用这类平台逃避税收监督管理实施涉税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给全国各地的受票企业,从中赚取开票费用,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应引起高度重视。警方提醒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义务。企业经营者应杜绝侥幸心理,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在无具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2.保管好本人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切匆出借、出卖身份信息,如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出借人也将承担法律责任。
3.一旦发现虚开发票线索,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