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洋)3月30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公共安全管理,消除房屋建筑外墙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外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在隐患排查方面,由各镇街牵头,以社区网格为单位,重点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集中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做好隐患整治方面,对外墙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将督促房屋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房屋所有人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排危处理的,要采取设立警戒线、围栏、搭建防护棚等措施及时控制险情,同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方法和时间节点;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问题的学校、医院、商场、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活动区域,将挂牌督办。
在分类实施整治方面,在质量保修期之内的,由有关单位承担保修责任;超出质量保修期已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产权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未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谁的房屋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负责排险维修;对符合老旧小区改造的房屋,纳入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在加强定期动态巡查方面,高温、汛期、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各镇街以社区网格为单位,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对外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消除的,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安全隐患点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发现异常,立即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常态化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