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截至2024年6月6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合川区4件,已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目前,阶段性办结3件,正在办理1件。(据区生态环境局)
序号1 2 3 4受理编号D3CQ202 405260054 D3CQ202 405260055 X3CQ202 405260012 X3CQ202 40526002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合川区龙市镇锐致环保科技公司排放污水,污染周围农田,生产设备不齐全,产生异味。该公司周边500米内有居民楼和食品厂,投诉人认为该公司选址不合理。合川区双凤镇前进路农贸市场公共厕所于1996年建成投用,于2018年直接接入场镇污水管网,因公共厕所未建化粪池,为便于清掏,在接入场镇污水管网前段建有1个检查井,未封闭,有异味散出。投诉人反映合川区清平镇玻璃工业园,整个园区现有大大小小的玻璃加工企业约50家。1.所有玻璃炉窑企业大多没有除尘处理设备、脱硝处理设备。绝大部分玻璃熔炼企业都未正常运行。有检查时开机运行,夜晚基本都没有开机,废气基本处于直排状态。2.整个玻璃园区的企业都没有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监管松散。3.生活污水设备大多也处于闲置状态,污水溢流情况多。4.所有后加工(喷漆车间、喷釉烤花车间)企业排放的废气臭气熏天。有油污、有的企业排放的废气还有颜色等,基本都没有处理。5.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倒掉。2023年9月29日-10月5日,11月1、2日有不明身份人员用大卡车往合川区云门街道天龙村13社的采石场转运倾倒各种垃圾。目前,采石场成了垃圾储备场,整天冒着浓烟,散发臭味,给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度伤害。行政区域合川区合川区合川区合川区问题类型水大气大气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该公司实际为龙市镇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该厂污水排污口设置在龙市镇凤凰溪上(满足环评批复要求),未直接排入农田。通过现场核实,该厂生产设备齐全,满足运行要求。2.按照环评批复,该厂会产生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废气,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的废气可能仍会产生少量异味。经查阅2023年以来的5次监测报告,外排废气均为达标排放。因该厂于2024年5月11日起实施外排污水超标整改,暂不具备监测条件,待完成整改后立即开展监测。3.经现场核实,该厂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专家现场审核并通过验收,选址符合相关规定。周边500米内确有居民及该污水处理厂服务的相关食品企业。
经调查问题属实。1.公共厕所与场镇污水管网连接的检查井未封闭,有异味散出。2.公共厕所无化粪池,粪污垃圾直排至检查井,如未及时清掏检查井内垃圾易造成拦污栏堵塞,进一步加重异味产生,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现场实地核实,清平镇杨柳坝社区和高新区黄金组团现共有玻璃生产及后加工企业共28家,玻璃窑炉企业均安装有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天然气窑炉企业安装有脱硝废气处理设施,建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突击抽查(含夜间)时,废气治理设施设备均正常运行,有运行记录,未发现夜间不开机、废气直排的问题。2.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清平镇杨柳坝社区和高新区黄金组团中有13家玻璃企业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电量工况监控系统,目前均保持正常运行。但因剩余的15家玻璃企业不属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单位(其中5家安装有电量工况监控系统),非强制性可不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还未实现实时监测监控。3.23家玻璃生产企业生产废水为冷却水,经冷却后重复使用,不外排;安装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查阅自行监测报告,外排污水为达标排放;未发现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闲置情况;5家小型玻璃加工企业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现场检查化粪池周边,未发现污水溢流痕迹。4.清平镇杨柳坝社区和高新区黄金组团中有4家玻璃企业有喷漆、喷釉工序,均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催化燃烧等多种复合废气处理工艺,喷漆、喷釉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喷釉废气虽经处理后排放,但存在少量异味,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颜色气体。5.经核查,涉喷漆、喷釉企业产生的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各企业危废暂存间内,且建立了危废暂存台账,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转运协议,定期进行转运,未发现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现象。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实地核查,倾倒地点为云门街道天龙村9组、13组的废弃采石场。2023年10月1日下午2时20分左右,云门街道值班室接到电话报告,云门街道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但未追踪到倾倒车辆及涉事人员。事发后,云门街道安排人员值守并深入开展调查,于11月2日排查到一辆倾倒建筑垃圾车辆信息,经调查天龙村9组一村民承认接收了部分建筑垃圾。云门街道责成该村民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但由于调查工作未结束,责任人未完全确定,暂未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目前,调查工作仍在继续抓紧推进。经初步核查,倾倒物为建筑垃圾(主要为弃土、砖块和石块),约700立方米。2.2023年11月,云门街道已组织力量截断了倾倒垃圾入场道路并复耕复种,之后未再发生倾倒现象。经实地核查,除暂未清运处置的建筑垃圾外,未发现冒烟、散发异味的问题。是否属实部分属实属实部分属实部分属实办结目标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1.立行立改,快速消除污染。2.新建化粪池1座,避免臭味散出,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1.强化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外排污染物监测,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转运建筑垃圾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规范处置,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消除污染风险隐患。处理和整改情况
1.坚持立行立改,已责令该厂立即改正排污口水质超标违法行为,目前,正在调试培养活性污泥,巡检废气治理设施。2.加强监管执法,将该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巡查监管频次和督促指导力度,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3.深化问题整改。已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治该厂治污设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1.立行立改,封闭检查井。巡查并完成露天检查井清掏和封闭,减少异味散出。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已启动建设公共厕所三格式化粪池。2.加强巡查排查和整改。对双凤镇农贸市场污水管网及公共厕所污水管道开展进一步摸排,对发现的管网破损、封闭不严等问题立即整改。1.开展约谈督促。清平镇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玻璃企业环保工作会议,要求各玻璃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引导15家不属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排污企业,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2.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对玻璃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含夜间),重点检查了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时均为正常运行。3.加快深度治理。加快推进23家玻璃生产企业废气颗粒物的深度治理,目前,已完成约10家玻璃企业深度治理,剩余13家玻璃企业正在安装设施或调试运行中。4.全力推进整改。已制定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合川区清平镇玻璃企业治污设施未运行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细化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严格打表推进,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1.加快清运处置。云门街道已组织挖掘机、推土机、货车等相关作业机械及工人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加快转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分选处置。2.加大调查力度。组建由云门街道、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继续深入排查责任人员和车辆信息,加快推进案件调查处置。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阶段性办结阶段性办结未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无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