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3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合川区2件,已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目前,阶段性办结2件。(据区生态环境局)
序号1 2受理编号
X3CQ202 405230051 X3CQ202 40523005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重庆市合川区尖山波仑酒厂及养猪场废水直接排放至长五间院子的池塘,导致池塘及下面的农田、老院子水井被污染,散发臭味。酒厂去年搬至公路对面茧站,该处原是划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补交税费。
1.合川区涪滨西路沿路小区居民反映滨江路多年未通车,但有车辆在上面行驶,导致扬尘、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2.渭沱镇大岚村一骨粉加工厂,经常夜间排放臭气影响涪滨西路沿路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行政区域
合川区合川区问题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1.经实地核查,该酒厂及周边区域均无养猪场,不存在养猪废水直排问题。酒厂使用1台水泵通过黑色塑料管穿公路将沉淀池内废水排至公路对面的长五间堰塘内。通过对池塘下面农田、老院子水井周边环境进行摸排,无溢流、渗水情况,暂未发现水井被污染现象。2.该酒厂于2020年办理不动产权证,用地性质为出让用地,按规定缴纳税费,经规自部门批准建设房屋1栋,用途为仓储,系拆除原有危房改建后。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该道路于2024年1月中旬已停工,外来车辆不允许进入该施工区域,不会产生车辆噪声,但因涪滨西路未实施沥青面层,遇大风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出现扬尘扰民的情况。2.该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停产至今,厂区大门外无明显异味,厂区车间门口处能闻到少量异味,异味主要来源于库房油渣气味散逸产生。是否属实部分属实部分属实办结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和批准的内容合法合规经营生产。
1.完成涪滨西路(涪滨路二期)全部路面摊铺,正常开放道路交通。2.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处理和整改情况
1.该酒厂已停止生产,已拆除废水沉淀池与长五间堰塘连接的黑色塑料管,并完成长五间堰塘填充覆土工程量的50%。2.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巡查监管频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严格监管执法,督促该酒厂完善相关手续,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巡查并修复加固涪滨西路滨江路施工现场围栏,有效杜绝车辆在未建成道路上行驶,并积极与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协商项目复工事宜。2.针对渭沱骨粉厂废气扰民问题,已要求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在恢复生产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减少或消除臭气的产生。是否办结
阶段性办结阶段性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