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河北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安徽铜陵白姜种植系统和浙江仙居古杨梅群复合种养系统3项遗产系统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正式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目前,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增至22项,数量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我国自然环境、人文地理、民族文化的多重属性,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独特性来源,形成了数量众多、形态多样、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科技、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价值,不仅来自过去,更通往未来。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持续加大保护力度,但在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推进和现代技术应用的过程中,遗产保护传承仍面临主体缺位、文化失忆等诸多问题,影响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及价值表达。需采取多样化措施唤醒农业文化遗产,让这些中华农耕文明“活化石”真正“活”起来。
当前,农业文化遗产存在被遗忘的风险,究其根源,在于遗产的价值没有得到有效挖掘与利用。在挖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要避免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冷冻式保存”。应助推农业文化遗产实现经济价值,促进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及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中世代沿革的传统农耕智慧,将丰富卓越的农耕智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创造更加有效的现代生态农业体系。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农产品增产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矛盾,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农产品价值,从而实现在保护中创造价值、在创造价值中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良性循环。
如今,通过现代科技赋能,一些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重新焕发了生机。比如,通过建立“生态+”“品牌+”“互联网+”机制,浙江青田稻鱼共生农业系统的产业链不断延长、价值链持续提升,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不断显现,推动越来越多的当地居民加入到这一遗产的保护传承中来。还有一些地方立足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优势资源禀赋,通过旅游开发、产业融合发展等,不但进一步提升了农业文化遗产价值,还增强了当地百姓对农业文化遗产及其多重价值的认知,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与遗产保护传承的积极性,激发出更大创造力。
挖掘价值的同时,要避免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式开发”。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避免走入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误区,忽视对农业文化遗产生态思想的传承,致使农业文化遗产传承有其形而无其魂。应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通过划定农业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红线”,从制度上杜绝为发展地方经济而对遗产地生态和文化造成破坏的可能性。
此外,探索动态保护的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作用,可以提高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的文化自觉、参与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效益,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层面上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还应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基础硬设施和制度软环境,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提供有效的管理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完备的人才队伍,解决遗产保护碎片化问题,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更具特色的思想、资源与文化,夯实乡村产业振兴的资源基础。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