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合川区开展督查期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合川区办理。现将2023年12月26日转办合川区办理的1个问题查处情况公示如下:
合川电20231225001
盐井街道茶园6社,峰磊和樾峰打石场噪声扰民心慌,白天晚上都有噪声,老人睡不着觉。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与市环督转合川电20231219005、20231219006、20231219007号交办件为同一问题。2023年12月26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调查,投诉的噪声问题部分属实。现场调查时,重庆峰磊矿业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无明显噪声。重庆市樾峰矿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有开挖和运输作业,厂界能听见声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合环(监)字〔2023〕第WT050号)显示:该企业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针对上述情况,一是对重庆峰磊矿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樾峰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二是要求重庆市樾峰矿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居民可能产生的影响。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跟踪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