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刚伍涛)“谢谢狮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让我拿到了全部赔偿款。”7月31日,黄先生给区司法局打来感谢电话。
据了解,今年6月中旬,贵州的黄先生来到合川务工,在四川人王某承包的重庆市合川区狮滩镇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工程项目部上班。在工作中意外受伤,造成右腿腓骨骨折。王某在支付1000元住院押金和500元生活费后,就失去了联系。
无奈之下,黄先生于7月中旬来到区司法局狮滩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司法干警在了解事情经过后,一方面向黄先生讲解了工伤赔偿的索赔程序、计算标准等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尝试联系王某的合伙人唐某,并通过唐某联系到了王某。
“我不是逃避问题,是我真的拿不出钱,亲戚朋友都挨着借了,才借到8000元。”面对黄先生高额的赔偿诉求,王某告诉司法干警,“我同意参加调解,但黄先生的索赔诉求,我实在没有这么多钱。”
为维护受伤者黄先生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狮滩司法所的司法干警多方努力,找到王某的合伙人唐某、陈某和发包方代表吴某,通过反复劝导和以案释法,王某、唐某、陈某和吴某愿意进行现场调解,与黄先生协商赔偿事宜。
区司法局狮滩司法所的司法干警向当事双方解释了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并结合之前工伤赔偿案例,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最后,当事人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由王某一次性赔偿黄先生7万元。司法确认后,区司法局狮滩司法所的司法干警紧跟王某,并完善了唐某、陈某、吴某的财务手续。王某于7月26日下午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转账给了黄先生。
通过连续十天的不懈努力,区司法局狮滩司法所司法干警及时化解了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外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