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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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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 要闻
合川府发〔2023〕2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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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合川区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合川区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下同)及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野炊、烧烤、点火驱兽以及燃放烟花炮竹、焚烧香烛纸钱。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烂叶、杂草杂物、烧灰积肥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域进行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
  (五)严禁在全区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和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各类活动。
  四、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应扫码入林、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机构和人员的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五、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电力、通讯、燃气、油料、危化易燃品等行业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要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六、合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和各镇街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防火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开展扑救及善后工作。
  七、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森林火灾报警电话:42751995;1732355713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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