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询
日前,记者获悉,区司法局医疗纠纷预防调处中心主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俊喜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调解员,刘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用情与法为群众调解搭建起了“连心桥”。10年来,他参与调解纠纷606件,调解成功575件,调解成功率达94.8%,用诚心、热心、耐心、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有效维护了全区良好的医疗机构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刘俊今年46岁,于2002年通过公开遴选进入区司法局医疗纠纷预防调处中心。从之前性格内向的“技术男”到直接和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调解员,面对这个全新而陌生的领域,刘俊几乎就是“小白”。为了尽快适应身份、进入角色,他跟着同事和前辈积极学习解调方法,不断提高自身调解技能、应急处置及临场应变的能力。不久,刘俊就投入到医疗纠纷调处工作中。平日里,无论是城区各大医院,还是各镇街中心卫生院、村卫生所,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刘俊忙碌的身影。2018年,刘俊被我区授予特聘“调解能手”称号。
动之以情调解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2021年11月的一天,太和镇居民张某(化姓)因突发昏厥,到该镇中心卫生院就医,初步诊断其为脑梗塞、冠心病、高血压、颈椎病等,于当天下午抢救不治身亡。闻讯赶来的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刘俊和同事随即赶到现场,与镇党委政府、当地民警一起进行调解。
次日上午,家属组织了30余人与院方和刘俊等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因其态度恶劣、场面混乱,首次调解无果。下午,刘俊等工作人员再次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但因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太大,无法达成调解。第三天,家属竟在医院门口吵闹,对医院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调解无果。第四天,其直系亲属授权委托其他旁系亲属继续参与调解……通过艰难的四天调解,在刘俊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平息了这场闹剧。
“家属对我们意见很大,辱骂不休,为了尽快解决,我们只能忍着委屈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工作,那几天都是天不亮就赶去,夜深了才回家。虽然过程曲折辛苦,但事情最终达成了调解结果,我们就放心了!这件事让我感受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良好效果和法治宣传在司法调解中的重要作用。”刘俊感慨地说。
依法为民维权合法合规处理纠纷
还有一次,龙市镇66岁居民毛某因恶心、呕吐并伴有腹泻,到合川城区某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该院急诊科以“腹泻待查”将患者转入消化内科住院治疗。两天后,毛某因病情加重离世。医院认为病人的突然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与医院无关,毛某家属则认为是重大医疗事故,要求院方给个说法。医患双方各持已见、沟通无效,随即用其亲属电话向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刘俊和同事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刘俊向毛某家属详细介绍了医疗纠纷的处置程序和办法,引导患方家属依理依法维权。在调解中,刘俊认为该纠纷损害后果大、责任较难划分,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鉴定明确死因、分清责任再作调解,双方表示同意。
最终经过相关法院规定,分清了责任,并协商了赔偿金额,最终达成了调解。
“从事调解工作这些年,我见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处理过各种情况的纠纷,每次面对那些死亡或残疾的悲伤场面,都让我深为触动和同情。我觉得,调解员既要以法为据,还要以理服人,更要以情感人。只有“情、理、法”相结合,才能服务好每一位群众。”刘俊表示。刘俊(左二)与同事收到患者家属赠送的锦旗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