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至10日举行。
建议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重庆市合川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如因重要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