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公信不立,患莫大焉。“服务为本、诚信为本”既是企业与商家的经营理念,也是企业与商家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笔者以为,微信的“赞营销”,运用得好能够共赢,商家小投入换来大影响,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得实惠。但商家承诺了却做不到,就是一种失信行为。一旦商家在微信营销中存在虚假宣传,就破坏了这种共赢关系,反而损害了商家的信誉度。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只有交易双方都讲诚信,才能做成合理合法的买卖。事实上,无论何种营销手段,都抵不过商家的诚信,商家与其在营销上大做文章,倒不如坚守诚信,对消费者负责、信守承诺,如此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铁杆粉丝”,才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