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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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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 要闻
明年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两部门发文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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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彭韵佳沐铁城)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
  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十四五”的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等。
  通知对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政策进行统一,明确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先预付、后清算”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等。
  通知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包括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统一备案有效期,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等。
  此外,通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在协同业务方面,通知对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进行规范,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的机制,提高地区间问题协同处置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分4步第1步: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并安装。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人脸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在线办理下的“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就医”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备案记录查询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备案”页面下方找到备案记录,点击即可查询备案结果及详情。

第2步:查询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查询统筹地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

第3步:凭医保卡就医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急诊除外),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第4步:查询结算费用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
资料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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