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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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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 要闻
“荒地”变“良田”激活集体经济发展新引擎
民的支持。提前谋划 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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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版)不愿意返乡复耕的村民将名下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代耕代种,复垦复耕后收益归集体所有,并需将头两年直补交由村集体用于支付复垦复耕费用,两年后仍可享受直补。
  在政策引导下,土地还是属于村民个人,村集体也能在承受限度内通过有偿复垦制度激励村民返乡复耕,无法劝回的村民也没有理由再抗拒将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无论谁来耕种,“有人种”的目标已经实现。在村委会的不懈努力下,村民协商工作顺利推进,改革办法得到了多数村
  改革绝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改革终究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谋求撂荒地整治后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改革应有之义。
  犁头村村委会算过一笔“经济账”:复垦期间,打药、浇田、翻耕等复垦成本以及打窝、播种、施肥、除草、收割等耕种成本共计约1200元/亩。如果复耕第一年种植玉米,按玉米0.9元/斤的市场价,第一年收入约585元/亩,加上村民支付的150元/亩的复垦费,第一年复垦复耕必定出现亏损。其后每年收入约720元/亩,耕种成本约600元/亩,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为此,犁头村村委会研究决定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七化”改造,让大型农机可以进场作业,旋耕成本能减少30元/亩,收割成本能减少60元/亩,同时还可以申请250元/亩的种粮大户补贴,往后无论是流转土地还是仍由村集体耕种在管理上都更为可行,后期更可引入综合立体种养项目打造有机生态品牌实现品牌增收。
  大石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东介绍说,为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整治前,街道成立了由党工委班子成员参与的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各家土地范围划定公示。整治后,可通过入股分红、成立合作社等方式降低村民土地收益预期,为种植大户营造更宽松的生存经营空间,在不损害集体、村民、企业任何一方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合作共赢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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