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询 文/图
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公安部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津街勤务大队大队长刘勇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成为全区民、辅警的榜样和楷模。
从1996年进入区公安局工作以来,刘勇在交警岗位上奋战了26年,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3次、先进工作者1次、先进个人1次。他说,因为一直从事这个警种,他对此充满了很深的感情。“能为老百姓做事,能获得群众的认可,是我最大的愿望,所以我得铆足了劲干!”5月30日,记者见到了刘勇。
服务群众率先垂范
现年49岁的刘勇是北碚人,1996年,当兵退伍的他通过社会公招进入原合川市公安局,分配到原交警队合阳中队。户外执勤、指挥交通、处理事故……寒来暑往、风雨兼程,这样的勤务民警他一干就是15年,积累了丰富的交通管理经验。2011年,刘勇调任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石公巡大队大队长。
大石公巡大队辖区有国道2条、省道1条、县乡道路2000余公里,区域道路交通复杂,刘勇刚上任时,年死亡人数高达20余人。面对日益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刘勇充分发挥“领头雁”的职能,多次开展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带领大队全体成员先后开展了建国70周年安保行动、逢十行动、三车整治和酒驾夜查等行动。在执勤过程中,特别是针对重点车辆,刘勇坚持“不漏过、不放过”,对过往车辆做好加强检查登记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防范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刘勇深知,预防重特大事故必须提高交通参与者意识,才能有效预防意外发生。从2015至2020五年来,刘勇进企业200余家,学校讲课10余所,镇街联席会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日常工作中,刘勇严格落实校园“三见警”,采取“定岗、定人”的巡逻方式,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带领骁骑队员在学校周边开展安全巡查,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在这场疫情防控行动中,刘勇连续奋战40余天,每天工作超12小时,夜班超20天,由于连续上班,作息极不规律,一天,刘勇突然晕厥在岗位上,但他仍然打着吊瓶坚守岗位,守住了最重要的“关口”。据统计,防疫检查站启动期间,大石防疫检查站累计检查车辆7万辆、人员12万人,劝返重点车辆600辆、人员900余人。
在大石公巡大队担任大队长期间,刘勇带领大队连续三年荣获“一等公巡大队”称号,获得集体三等功1次。
严格执法不减温情
2019年7月的一天,刘勇正在值班,突然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小车“栽”进了路边的农田里。当刘勇带着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三名男子正从事故车辆中爬出,其中年长的男子浑身酒味,并声称车辆由其儿子驾驶。出于职业的敏感和责任,刘勇认为事情必有蹊跷,遂采取了“三步走”调查:一是先核实,刘勇迅速固定现场和人员情况,经酒精测试,发现该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54毫升,同时对其儿子进行身份核查,发现其未满18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二是查视频,刘勇对监控视频进行拉网式排查,锁定车辆轨迹,并对视频中驾驶人员进行了比对;三是讲政策,刘勇对该男子苦口婆心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诉他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原则。最终,该男子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供认不讳。
还有一次,刘勇带领民警在一次交通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辆驾驶员搭载两人的超员摩托车。当民警告知当事人因涉嫌摩托车超员将对其依法罚款200元时,对方顿时泪流满面:“警察同志,车上的小孩是我外孙,因为生病花光了家里的钱,他的父亲已经不知去向,我和老伴现在生活非常困难……”得知此事,刘勇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他给当事人讲解了法律法规,考虑到对方家庭的实际困难,他自掏腰包200元为其缴纳了罚款,当事人感动不已,对他表示衷心的钦佩和感谢。
2021年初,刘勇调任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津街大队大队长。辖区大了,事情多了,身上的担子也更重了。“交巡警工作要细心细心再细心,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辜负群众的期望和信任。”刘勇表示,他正在加强对民、辅警的业务水平培训,希望提高他们的路面执行能力,争取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获得这个荣誉,我十分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这对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促使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一路走来,刘勇将“人民至上”融入到了血液之中,用自己的坚守、责任、担当和温情,彰显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本色。刘勇检查摩托车驾驶员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