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月7日3版)
李维汉在发言中指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同存在,互相监督,首先是对共产党起监督作用的方针。”并强调:“这个方针的提出,同时就是再一次地宣告,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是共产党的一条‘固定不移’和‘永远不变’的原则。”“我们应当宣传长期共存和互相监督的方针。”发言结束后,李维汉走过毛泽东身边时,毛泽东对他鼓掌称赞。
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报告中,代表中共中央正式宣布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在中共八大上,邓小平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对这一方针进行了经典性的阐述。他指出:“这些党外的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1957年,邓小平又写了《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强调指出,各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思想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十六个字的方针对我们国家有深远的影响,对我们党有极大的好处,对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很大好处。”
当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了更为系统的阐述,指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在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导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真诚合作又互相监督的新型政党关系,奠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1976年12月26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在《人民日报》公开发表。该讲话将“两个万岁”思想概括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并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
1979年6月15日,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邓小平在会上郑重宣布: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我国的资本家阶级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为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0月19日晚,在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党中央、毛泽东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
1982年1月5日,胡耀邦在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强调:“我们应当鲜明地向全党同志提出,同时也告诉党外朋友,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这次讲话,很快传遍党内外。
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的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由此,“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又增加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十六字方针正式确立,并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未完待续)
(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