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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新闻内容
第A2版: 要闻
对经营者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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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要求生产者提供生产主体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单等,并检查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是严格履行日常查验的义务,特别是进货量、销售量较大的超市、百货公司等,应注意日常检查和巡查,对临期产品要重点关注;
  三是应当充分、如实告知可能影响消费者交易选择的信息,否则可能构成欺诈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四是严格遵循产品贮存和销售条件,对于易碎、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对储存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规范贮存和销售;
  五是在交付产品时应查验外观是否良好、标识是否齐全,电商经营者还需特别注意包装与运输方式,避免产品因运输途中发生破损、不符合运输条件而发生纠纷;
  六是提供餐饮、旅游、住宿、游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点设置提示警示,对不适宜接受相应服务的人群进行特别提示。(据2022年3月14日《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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