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询)过年过节,亲朋聚会,许多人都会选择打打麻将,消遣娱乐。如今随着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的推陈出新,就算不能聚会,大家也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进行线上棋牌娱乐。休闲娱乐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因此动起了歪脑筋,将赌场开到了线上……近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组织多人进行线上赌博的刑事案件,对被告人苏某、程某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6月,苏某、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某猫麻将”游戏应用程序创建亲友圈,批量购买游戏房卡开设房间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场所。然后,苏某、程某利用微信邀约聚集不特定人员参与赌博,再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创建“通知群”“红包群”供参赌人员进行输赢结算并从中抽头渔利。参赌人员以分值换算金钱的方式进行结算,并由赢家支付每局3元的“房费”。
2020年5月9日,苏某、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截至案发,该赌博群平均每天200—300桌人参与赌博,苏某、程某共抽头渔利29万余元。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程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社交软件,组织或参与网络赌博都是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另外,网上参与赌博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一旦被不法分子盯上,极易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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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我国《刑法》是有相关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