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照明:党的“七大”代表。1947年12月,任川东临委上川东地委所属的第一工委书记,负责领导大竹、达县、梁山、垫江等地工作。
1947年12月至1948年3月底这段时间,我担任川东临委上川东地委所属的第一工委书记的职务,直接管过这个地区的工作。当时的组织系统是:川东临委领导上川东地委,上川东地委领导第一工委,第一工委领导大竹、达县、梁山、垫江4个县的党组织和两个农村武装斗争地区(即达县、梁山之间的虎南区和大竹县的山后区)的党组织工作。第一工委成员共3人,即我、王敏和陈以文。1948年3月底以前,我和王敏在虎南区直接领导该地区的武装斗争,陈以文(以工委委员职务)在山后区负责。2、3月份,我们受到敌军围剿,被迫撤离,我去往重庆并以重庆为活动中心,主管川东地区的党组织工作。王敏在大竹、达县一带活动(后转移去营山时,被捕入狱)。陈以文转移到垫江一带工作(后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
陈以文被捕以前,垫江地区的政治环境与党组织的情况,是比较稳定的,没有发生什么大的问题。1948年3月底,陈以文从山后区带去一批干部,在垫江地区工作,以后一段时间,当地党组织及其外围组织有相当的发展。1948年5、6月,我曾在蓝蒂裕家与陈碰面研究工作。11月我在长寿城关王政辉(重庆第十兵工厂的青年工人、党员)家又与陈会面研究工作。据陈以文的汇报,这段时间他们的工作是比较顺利的,在县城与乡场、农村发展了一些党员(具体的地点和人名我现在记不住了)。由于陈的革命警惕性不高(也和我对他的提醒、帮助不够有关),在革命高潮时期过于放手大意,因而发展了一个伪装革命的垫江县保安队长(可能是中队长之类)邓乐群入党,邓在和陈约定的第二次再见面时,按预谋逮捕了陈,后将陈押送到重庆磁器口渣滓洞集中营关押。同时,蓝蒂裕等同志亦被捕。陈、蓝被捕后,垫江县党组织受损失的具体情况,我现在记不确切了,总的印象是被捕的人不多。随后,我派钟鼎铭去整顿恢复工作。1949年5月初,我受上级党组织的调动,去往解放区,川东农村地区的党组织工作(包括垫江)便移交给卢光特负责。
陈以文在垫江的工作,是以第一工委委员的党内职务进行的,上面由我领导(我起初是第一工委书记,以后是川东特委副书记)。陈以下建立过一些什么组织与机构,当时是向我汇报过的,因我未直接和下面的同志接头,加之现在时间久了,有些已经记不清楚了。我现在能回忆起来的:垫江城有党员及组织,垫江中学有党的组织(负责人是王寒生),蓝蒂裕同志的家乡(地名我记不清了)及大坪寨地区有党的组织,垫江、忠县、梁山边界地区有党的组织(可能叫忠梁垫工委),其他的我就记不起来了。这些党组织都由陈以文领导,我并不直接和他们联系。
当时我们没有特殊的规定,发展党员的手续,一般是以“七大”党章和抗战时期的办法处理。新党员入党一般应有一个党员作介绍人,本人要写入党申请书(自传)和举行入党仪式(介绍人、新党员和党代表亦监誓人3个人),文化程度低的,可以不写自传。在紧急情况下(如城市白色恐怖、特务抓人或农村敌军清乡围剿等),也有来不及举行入党仪式就承认其新党员党籍的。按党章规定,应个别吸收,不能集体入党,但个别考察好了,集中几个人一起举行入党仪式的事也有过。对象一般是有觉悟的贫苦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和下级职员。政治条件是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赞成共产主义。工委委员(陈以文、王敏等)有批准新党员的职权(是由上级同意的),陈以文领导下的党员骨干干部,经过陈授权,也可以批准。
根据1947年秋,王璞(川东临委书记兼上川东地委书记)传达钱瑛(原南方局组织部长,主管国民党统治区地下党组织的工作)的指示:国民党统治区的党组织的工作路线与主要任务是以农村工作为主,在条件成熟时,开展农村武装斗争,建立农村游击根据地,以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城市党组织,主要是为建立农村游击根据地服务,像提供情报、经费、物资和培养、输送干部。我们实际也是这样去做的。上级向我们提过:在国民党统治区开辟第二战场,建立川东游击根据地和配合大巴山北麓的解放军入川。农村工作的方针办法是:先在农村秘密地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建立和发展党所领导的群众外围组织(如秘密的农民协会、农民翻身会或农村其他习惯性的组织等)。并物色农村中觉悟高的青年干部,建立游击队的武装,在条件成熟时就发动武装起义活动。当时没有什么成文的书面文件,但1947年王璞传达上级指示时,曾写过提纲,1948年11月我从上海回重庆后,写过一份川东党的工作任务的提纲。直到1948年12月,我去香港与钱瑛见面后,才有改变,即以城市工作为重点,以“迎接解放,配合接管”为主要任务。
(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