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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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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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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蒋容、荆德友:
  根据我方与你方于2020年分别签订(出具)的关于合川区邓家院旧城改建项目(江语庭二期)相关产权买卖的相关文书,根据《民法典》第三编第四章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你方最多的已拖延32个月未履行相关约定内容,应收的款项长期不能入账,已对我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现我方要求你方履行相关协议(我方出具的文书)的约定:你方须到我公司本项目销售接待处缴纳相关全部费用,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给予你方30日的必要准备时间。
  如你方超过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还未缴纳应缴金额,我方将视为你方放弃,我方将不再履行相关协议文书之约定。如你方已按约缴纳了款项,但未办理相关产权的不动产交易登记解锁等相关手续,或因其他原因手续暂时无法办理,造成相关产权正式的网签或正式产权转移等手续办理延误的(无法办理的),造成的法律、经济方面的责任和后果与我方无关。
  重庆市合川区合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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