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杰)9月27日下午,区法院组织刑事涉财案件执行案款发放仪式,共向13名被害人发放退赔款70多万元,13名受害人均为涉黑恶“套路贷”案件的被害人。
2017年,何某、刁某、朱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出资实施“套路贷”活动,并对逾期债务采取非法手段催收。经区法院审判,认定该团伙犯有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该团伙成员判处了相应的有期徒刑,并判决该案应收罚金9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3万余元、退赔款78.8万余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谈话沟通等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控制及拍卖处置,实际执行到位107.09万余元。执行款到位后,区法院立即联系被害人,及时将执行案款发放给受害人。
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徐建华介绍,合川法院在办理黑恶案件涉财产刑的执行中,坚持“打财断血,黑财见底,案件清零”的原则,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执行端口前移,联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彻查犯罪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兑现区法院的判决,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据了解,今年以来,区法院针对黑恶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截至目前,已执结黑恶案件18件,兑现案款619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