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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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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版: 要闻
我区首例价格争议纠纷线上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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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洋通讯员刘师齐)昨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区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搭建的“总对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日前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成为我区首例通过“总对总”平台调解成功的涉诉案例,实现了在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开辟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新模式。
  据了解,2021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价格认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主动作为、上下对接,通过与区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积极争取,我区被确定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总对总”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运行的首批试点单位。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价格认证中心紧密对接区法院、区司法局,建立和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诉调对接长效机制,紧紧抓住人民法院组建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契机,把机构和人员纳入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开展线上线下涉诉案件的调解。
  价格认证中心坚持服务司法、服务人民,先行先试、敢于作为,于2021年12月在全市率先与区法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实现了诉调对接。在接到区法院从平台推送上来的物业纠纷案件后,价格认证中心充分发挥具有完善的各项制度、丰富的工作经验等优势,认真制定调解预案、寻找调解切入点,通过耐心调解,让物业公司和业主达成和解协议,使该案圆满调解成功。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价格认定机构和人民法院进行诉调对接的有效尝试,发挥了价格认定机构在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多元、优质、高效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更是价格认定机构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价格认证中心将继续以提升和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由点到面,不断调整、完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积极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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