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汉席为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9月25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刘汉席为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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