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询)为方便八旬老人出庭应诉,近日,合川法院古楼法庭将法庭搬到了养老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孙某与陈某在1994年10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到今年3月,孙某与陈某一直共同生活在一起。之后,陈某摔伤,生活自理困难,便住进了养老院,而孙某跟随其子居住生活,双方因此分居两地。孙某认为双方年龄越来越大,矛盾不断加深,又系组合家庭,彼此子女在赡养等方面分歧较大,不愿因家庭纠纷导致双方今后在争吵中度过,遂诉至古楼法院要求离婚。
古楼法庭法官李奉华在受理案件后,看着起诉书发现双方年龄都已是年过八旬,便电话询问双方情况,了解到双方现在腿脚不便,居住地一个在合川城区一个在城区边上的养老院。面对当事人出行困难,李奉华在和双方沟通后,本着就近原则,将法庭搬到了养老院。
挂国徽、拉横幅、搬桌子……庭审当天,李奉华和书记员早早来到养老院布置巡回法庭,并邀请养老院的老人、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开庭前,两位老人被各自子女用轮椅推到了原、被告席位。
庭审中,法官详细询问了双方婚姻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内容,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
“不同意离婚,我要和老孙一起生活。”被告陈某一直在表达不愿离婚的意愿。原告孙某则发言较少,但离婚态度比较坚决。
为挽回双方感情,李奉华从情、理、法出发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希望双方念及30年来的感情,相互体谅,继续共同生活。由于现场调解效果不佳,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李奉华结合该案涉及的法律条文和身边的典型案例,就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现场进行了普法,帮助老人们提升法律素养和反诈意识,安度祥和晚年。
巡回审判,迈出的是脚步,带回的是民心。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就地开展巡回审判、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为老百姓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