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3.1%提高至2023年的66.2%,城镇常住人口达到9.33亿,城市数量增加至694个,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当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后期,城镇化率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仍有提升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高国力表示,新型城镇化是统筹投资和消费的结合点,蕴藏着巨大的内需潜力。
国务院日前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部署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等4项重大行动。如何落实好相关任务?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计划》部署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6项任务。
“城镇化最基本的趋势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浙江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张蔚文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让农业转移人口不仅愿进城、能进城,还要留得住、融得进。
张蔚文认为,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让农民进城后能够长期稳定在城市生活,要分类施策、两手发力: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可逐步成为城镇户籍居民;不愿落户或不满足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可在常住地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好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确保农民在城乡之间可进可退。”
对城市政府而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必要的成本。张蔚文建议,应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提高城市政府的积极性。
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计划》以冀中南等城镇化潜力较大的集中片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城镇化率低且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区),部署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黄汉权认为,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就业增收和增进人民福祉。
在黄汉权看来,《计划》提出的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潜力地区人口规模较大、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要来源地。同时,这些地区劳动力资源丰富、区位交通便利、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独特优势。”他举例说,皖北地区近年来精准对接长三角地区生产配套需求和产业转移,不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城镇就业吸纳能力提升明显。
“同时要看到,潜力地区有部分位于农产品主产区,应坚持集中布局、点状开发、紧凑发展,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三区三线’的前提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黄汉权说。
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
《计划》提出,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培育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