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第55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卫辞去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卫辞去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须报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公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