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询通讯员 余鸿飞)“何女士,魏某答应支付执行款了!”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得到被执行人愿意履行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告诉了当事人何某的女儿。“谢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电话中,何女士欣喜地说。
事情起因还要从一次房屋修缮说起。去年4月的一天,家住钱塘镇63岁的魏某因需要修缮用于存放农资产品的房屋,便联系了57岁的何某等人。当天中午几人共同用餐时,何某自行取酒饮用,魏某对其行为未加以阻止。饭后,何某在修缮房屋过程中从房屋上摔下,送往医院救治。事后,何某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何女士担任其监护人。何某一方诉至区法院要求魏某赔偿。经审理,区法院判决魏某赔偿何某相应损失。
魏某逾期未履行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调查、研判后,发现何某与魏某有姻亲关系,认为该案有促成双方和解的可能,便多次与当事人联系,积极推动其自愿履行;同时,执行法官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保障执行工作效果。经过多次沟通,何某一方主动提出愿意减少赔偿金额,魏某也表示愿意履行。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执行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来到区法院调解室,就最终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法官,这些钱都是现金,麻烦帮我们验一下。”何女士看着桌上赔偿款说道。出于资金安全考虑,执行法官带着他们来到了银行,魏某将28万元现金放在柜台。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现场完成了清点交付。在交付完成的那一刻,魏某如释重负,何女士脸上也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