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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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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版: 要闻
70年我们这样走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合川的70年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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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杨长军(二)合川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权履职的探索实践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三项职权,即: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70年来,合川区(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这三项职权和创新开展代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实践。
  认真行使监督权,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敢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在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中,除经常采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常规监督方式外,还探索运用了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比如:1988年10月,合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县商委违法违纪修建职工宿舍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据此撤销了县商委主任的职务。又如:在1989年3月举行的合川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铜溪区代表团的17名代表就县人民检察院个别干警在铜溪镇河边致伤群众一事提出质询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县公安局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分别给予了罚款和警告处罚。
  组织开展自下而上的专项工作评议。1996年,组织四川省、重庆市、合川市、乡镇四级人大代表2121名,经过动员、调查、评议、整改、验收五个阶段,自下而上地对58个乡镇派出所、7个城区派出所和合川市公安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走访群众23461人,走访单位1647个,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28件。市公安局按照人大代表的评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强化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促进了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办理涉法上访且久诉不息的案件,查处了一批漏查漏处的涉案人员,并对办案责任人追究了过错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捣毁了盗割农村变压器的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双抢”、盗窃案件和涉命案件,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刑侦力量和治安防范。
  1999年,组织1627名重庆市、合川市、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自下而上地对17个基层法庭和合川市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了评议。这次评议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调查研究和自查自纠、召开代表评议会、法院整改及对整改检查验收5个阶段,呈现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精心组织、代表求真务实、法院整改落实、群众衷心拥护的特点。调查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616个,走访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公民11132人次;收集到群众有反映的案件563件,对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25件进行了质量检查;提出意见建议489件。法院自查案件17161件,查出错案54件;参加评议大会受教育的干警达175人。市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针对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切实进行了整改:加强了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了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完善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9个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狠抓了生效裁判的执行工作,全院执行积案由评议前的2000件,降至360件;公开了诉讼费收取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对工作不力的2个法庭班子进行了调整,对3名有纪律、作风问题的干警进行了诫勉;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纠正错案44件;加强了基层法庭建设,派出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法庭驻庭办案,改善了13个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协助追收欠款3000多万元,为清理整顿金融“三乱”和农村“三金”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两次专项工作评议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社会反响好,对公安机关、法院建设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合川因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汇流而得名。境内三江全面渠化后,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推进三江水质、水体保护,刻不容缓!(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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