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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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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 要闻
防范非法集资之“房地产领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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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事业的蓬勃发展,房产类的非法集资案件呈多发趋势。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案有吸纳非法资金周期短、涉案金额大、涉案人群广的特点,一旦案发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时也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手法及特征
  一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或民宿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二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三是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五是租赁市场非法集资风险。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居间、租赁合同约定,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
  二、典型案例
  晋愉地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商铺和车位被抵押、查封或未办理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公开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公开宣传其商铺、车位投资项目,并承诺年化8%——12%稳定收益,以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模式向社会公众和内部员工非法吸收巨额资金近30亿元。
  三、警示
  房地产领域通常以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房地产、推广投资在建或未建项目、分割销售独立房产、售后包租等非法集资。请广大群众购买房地产前认真学习房地产销售相关行业法规,仔细甄别房地产和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准确评价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向区级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区公安局:42875166,区打非办:42756087。
  (区打非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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