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每一位居民都应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广大业主之间要互相监督,及时对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通过共同监督来共同维护“高空文明”;住宅小区应该完善监管措施,鼓励居民对高空抛物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安装24小时摄像头进行监控,对高空抛物者形成一定震慑,倒逼居民严格“自律”。
我们要拒绝高空抛物行为,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高空抛物,抛下的是物品,舍弃的是文明,触犯的是法律。在刑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民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民事基本法的角度完善了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划分。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划不着”。广大市民要从思想上认知高空抛物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让群众了解高空抛物的“违法成本”,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和谐。
高空抛物,抛下了危险,也触碰了底线。小到果核掉落,大到花盆坠落,都关乎楼下行人的安全。杜绝头顶突如其来的意外需要多方合力、齐抓共管;需要凝心聚力、群众参与,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构筑起保护民众“头顶安全”的坚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