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利 刘鑫宇)近日,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对银翔·盛世豪庭二期11号楼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规划等进行实地验收,各个分项验收合格,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标志着该楼栋即日起可实施下阶段的交付等内容。这也是我区现场发出的首张《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据了解,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制,需要在取得规划核实、质量监督、消防验收、人防验收、档案验收等多个单项验收合格证之后,才能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才能交付使用。这样一来,项目虽然竣工,但离交付使用还要花费较长时间,且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
“工程建设领域审批程序复杂,涉及单位较多,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多,加上问题整改等过程,拉长了整个审批时间。”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张建锋表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自今年3月29日起,我区全面推行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制度。
该制度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实行“一口受理”,让企业少跑路;精简办事流程,取消竣工验收备案,以“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现场通过全部验收事项的,可直接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简化验收事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实行简易验收,验收事项仅需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主动开展业务指导服务,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凡建设单位提出需求的,相关部门限时上门开展单项业务指导服务;推行工程档案验收告知承诺制,一般政府投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和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装饰装修项目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对办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能单独投入使用并满足验收条件的,可以申请单位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压减办理时限,联合验收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12个工作日压减为7个工作日,有效提升审批效率。
“我们鼓励申报主体将市政公用设施验收纳入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同步申报,申报受理后,我们部门会负责牵头协调督促推进,变企业多头跑为一次跑,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张建锋说。
据了解,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委窗口提交申请,受理后由区住房乡城建委将申请转送至竣工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及档案专项验收等机构,并在4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项验收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合格后现场发放《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