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鑫宇)“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不仅便携还利于保管,同时登记数据库保持同步,用起来也方便。”4月10日,市民李先生打开“渝快办”平台向记者展示自己获取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去年,我区发布了《推广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公告》,目前已生成66848份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和69401份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渝快办”平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企业端”、重庆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远程申报系统等途径,获取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是指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登记系统生成的数字证书(证明),其记载的事项与纸质版本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不动产权利人在办理社会事务(比如孩子入学、办户口、贷款抵押)时,凡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均可使用电子版。
据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区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了“一手房”商品房登记网上办、融资抵押登记远程办、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可查询或授权他人查询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受到企业群众好评。截至目前,通过开发企业端办理商品房登记网申业务1.4万件,通过银行端专网办理抵押登记业务4.3万件,采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