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记者 黄乔)3月10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一中法院获悉,去年,该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703件,同比增加368件。其中,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较高,达到74.5%。
“我们审理发现,该类案件呈现出四大特点。”市一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案件类型分析,食品类案件中标签不当情况占比高。其主要表现为,因生产者对产品生产标准、成分配料、使用警示等标识标签不规范,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从而产生影响食品安全隐患,进而损害消费者权益。
同时,涉网络消费纠纷增加,跨域纠纷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该负责人说,去年,该院审结因网络购物引发诉讼案件175件,较2020年增加117件,同比增长约200%。
该负责人分析,网络消费持续升温,但消费者交易时难以全面掌握产品详细信息,加之部分经营者未尽到充分、全面的告知义务,还有个别经营者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等不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进而造成诉讼案件增加。
“从胜诉率来看,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较高,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统计发现,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达到74.5%。法院对生产经营者未履行规范生产检验、进货审查不严、日常巡查不当、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不当行为,判决生产经营者承担退款、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量也呈上升趋势。”该负责人说,去年以来,该院受理检察机关、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5件,现已审结3件,涉及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确定经营者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承担民事责任,全面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