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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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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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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3月11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任命了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按照《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时,区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选结合工作实际和即将奔赴的岗位,逐一作任前表态发言。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按照填票说明填写任职表决票,并依次走向投票箱,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经过投票表决,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樊冰等7名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胡平等28名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卫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据了解,3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还组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程卫、陈皎等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现场巡考。考试中,应考人员严格遵守纪律,认真答写试卷,体现了务实的态度和良好的作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可有效促进拟任命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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