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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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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 要闻
1945年6月11日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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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党章是中共七大的一项重要议程。1945年5月14日、15日两天,刘少奇在大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报告论述了中国共产党的特点和性质、党的指导思想、中国革命的特点、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民主集中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原则问题。有人曾经统计,刘少奇在报告中,提到毛泽东名字的地方达105处。
  刘少奇首先说明了为什么要修改党章:中共六大党章已经使用了17年,党内外的情况都有了极大的变化;17年来,党在斗争中积累起丰富的经验,必须总结性地用这些经验充实我们的党章;六大党章本身存在不足,许多部分不适用。他提出,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将是一个能够保证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获得胜利与解放的党章”。
  报告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毛泽东领袖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
  刘少奇说:“我们的党,已经是一个有了自己伟大领袖的党。这个领袖,就是我们党和现代中国革命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毛泽东同志。”“但他又是我们党的一个普通党员,他是在党的支配之下,并以最谨慎的态度来遵守党的一切纪律的。”“他已为我们全党和全国广大人民所熟悉,他之成为我们党和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领袖,正是我们全党和全国广大人民所审慎选择的结果。”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中写道:“少奇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是大会的三大报告之一。他在会上讲了两天。整个报告都很好,特别是对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的阐述,讲得非常精辟,是七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也是七大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从5月21日至23日,全体代表对党章进行了为期3天的专题讨论,党章起草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30日,刘少奇代表中央就修改党章问题,作讨论总结。这是以往任何一次修改党章时所没有过的,反映出我们党在修改党章的问题上,是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集思广益和走群众路线的。如此一来,在大会最后一天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即“七大党章”),被称为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最好、最完备的一部党章,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七大党章除了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外,还有如下特点:一是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既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把党的纲领和条文混在一起的问题,也避免了中共二大以来党章存在的纯组织类型章程的局限性,同时在内容上也有很多开创性的比较科学的规定,这些都被后来的党章特别是中共十二大以来的党章继承和发扬。二是把群众路线写进党章。三是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四是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五是第一次对民主集中制作了科学表述。六是第一次把“四个服从”(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载入党章。
  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通过的党章,既符合党的路线,又符合客观实际,成为当时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强大武器,对夺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和全国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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