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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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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3版: 要闻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听证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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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理顺我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机制,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交通局拟定了我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建议方案。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价格听证,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听证事项
  拟于2023年2月召开“合川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听证会议”。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1.消费者10名,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未达到指定人数的由区消委会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企业负责人代表3名,由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推荐产生。
  3.出租车驾驶员代表2名,由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推荐产生。
  4.人大代表2名,由区发展改革委提请区人大办公室推荐产生。
  5.政协委员2名,由区发展改革委提请区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政府相关部门及组织代表5名,由区委网信办、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消委会分别推荐1名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由市民自愿报名,区发展改革委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2个,请区融媒体中心派员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区城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和旁听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到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报名(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政府综合大楼817室)。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资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送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也可以加盖推荐单位电子公章通过内网寻呼至区发展改革委。
  (三)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报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定价方案等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委另行公告。
  联系人:秦兴旺 潘红霞
  报名咨询电话:
  42756635、42756051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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